一、 检测依据
- GB50325-2001(2006年版)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
- GB/T18204.26-2000《酚试剂分光光度法》
- GB/T18204.25-2000《靛酚蓝分光光度法》
- GB/T11737-89《居民住区大气中苯、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》
- 《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的测定》
- GB/T14582-1993《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》
- GB/T16147-1995《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》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、《工程建设检测规范》等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、法规以及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、规程、标准等。
二、 检测采样方案
- 按GB50325-2001(2006年版)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规定房间抽样数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%;样板房测试合格后,房间抽样数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2.5%。并不得少于3间。
-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、苯、氨、总挥发性有机物(TVOC)浓度检测时,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,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,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,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;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,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,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,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,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后进行。
- 测点按房间面积设置
- 房间使用面积 <50m2设1个检测点。
- 房间使用面积 >=50m2且<100m2设2个检测点。
- 房间使用面积 >=100m2且<500m2设不少于3个检测点。
- 房间使用面积 >=500m2且<1000m2设不少于5个检测点。
- 房间使用面积 >=1000m2且<3000m2设不少于6个检测点。
- 房间使用面积 >=3000m2设不少于9个检测点。
三、 室内污染物限量标准
| 名称 | 氡Rn | 甲醛HCHO | 苯C6H6 | 氨NH3 |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| |
| 限 量 |
Ⅰ类建筑 | ≤200Bq/m3 | ≤0.08mg/m3 | ≤0.09mg/m3 | ≤0.20mg/m3 | ≤0.50mg/m3 |
| Ⅱ类建筑 | ≤400Bq/m3 | ≤0.12mg/m3 | ≤0.09mg/m3 | ≤0.50mg/m3 | ≤0.60mg/m3 | |
注:Ⅰ类建筑指住宅、学校、医院等。
Ⅱ类建筑指商场、旅馆、办公楼等。


